小市街道城市治理公众委员招募书
为提高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程度,充分发挥公众的智慧与力量,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共享共治,根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鼓楼区城市治理委员会章程》等规定及鼓楼区城治办要求,对街级公众委员进行改选,小市街道城市治理委员会决定在辖区内公开招募公众委员24人。
招募对象
小市街道辖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和执法相对人员等。
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和关注城市管理工作,关心执法队伍建设;
(四)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群众意见,乐于为群众说实话、办实事;
(五)善于发现和正确看待城市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六)身体健康,本人愿意担任公众委员。
聘用时间
公众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无薪酬待遇,表现优异的可获得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独立表达权:享有独立发表城市管理方面意见的权利,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2.监督权:以委员身份,在会议上、各项活动中、书面报告中发表的言论享有自由权,但言论不得有煽动和威胁社会安全及管理等行为;
3.参与权:根据决策咨询的实际需要,参加或者列席有关的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以及其他重要的工作会议;
4.知情权:对于与会讨论的议题和相关的信息和资料,有权向政府索取;
5.调研权:委员到相关职能部门或社会组织开展调研时,相关职能部门或社会组织应该为委员提供证明、协调等便利。
(二)义务
1.收集反映城市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解放思想,敢想敢言,同时确保所提意见建议基于事实基础和调查研究、具有可操作性;
3.为城市管理的中心工作及难点、热点问题提供建议和反映民意;
4.对完善城市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和活动形式提出建议;
5.当讨论事项与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委员存在利益关系时,相关委员应申明,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回避;
6.每次召开城市管理委员会会议前将预先告知公众委员会议议题,参会者须提前做好准备,无法参会者须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
7.对研究讨论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至2021年6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小市街道城市管理部二楼报名。
联系人:王静瑶
联系电话:52226093
(三)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
2.电话报名
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要在小市街道办事处网站主页、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日。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城市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在城市治理工作中,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小市群众谋幸福、谋福祉,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欢迎广大居民群众加入小市街道城市治理公众委员“大家庭”,基层治理“同心圆”等你共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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