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科学化打造宜商山亭新格局
一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各项制度,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上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下发《关于开展涉及优化法治环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以来共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18份,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性文件5件。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印发《山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0年以来,山亭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区、镇(街)党政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完成第三届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聘任法律顾问10名。全年政府法律顾问为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300余件次,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审查修改重大协议、合同40余份,办理重大涉法事项调处35件。
三是行政执法严格文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执法证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进入退出机制和证件申领“预考”制度。加强数据统一管理,减少执法部门重复录入工作,全区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结案率均达到100%。强化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2020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对区直执法单位日常督察6次,专项督察4次,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4期,培训执法人员800余人次。
四是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依托山亭区行政执法督察大队,定期组织专家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案卷评查及单位之间互查。认真研究办理人大、政协机关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畅通政务平台投诉举报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行政复议监督,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暨预防和化解行政复议联席会议、旁听庭审,建立健全败诉案件总结分析制度。2020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32件,已全部审结。其中不予受理2件,纠错6件,纠错率为2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