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初级中学教学楼123号楼加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ZJ-2018-02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四基初级中学教学楼1、2、3号楼加固维修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四基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337(万元) ,工期: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3号楼加固维修工程;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1号楼和2号楼室内维修工程;
本工程为四基初级中学教学楼1、2、3号楼加固维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建筑面积约为2440m2,结构加固修缮及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和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3.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1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即不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以组成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以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主体单位(牵头单位)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2.2.2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授权,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签署并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各成员单位按要求签字盖章以外,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由投标人签字的地方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牵头人的公章即可。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内各单位均须具有)。
3.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独立投标的由投标人提供,若为联合体的则由牵头单位提供)。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6.4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独立投标的由投标人提供,若为联合体的则由牵头单位提供)。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6.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7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8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4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镇街招标公告”栏目及顺德容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ronggui/)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逾期将不能。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600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2地点: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桂宏业路12号二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若为联合体,则牵头单位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近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8.2地点: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桂宏业路12号二楼)。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镇街招标公告”及顺德容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ronggui/)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则牵头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近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容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ronggui/)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镇街招标公告”及顺德容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ronggui/)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四基初级中学
联 系 人:麦主任 电 话:0757-28987876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西滘路16号
邮 编:528303
招标代理: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电 话:0757-222***223
传 真:0757-22662277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元路2号汇峰商厦5座202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6387220
2018年8月7日
***:招标文件-四基初级中学教学楼1、2、3号楼加固维修工程.pdf
***:招标控制价.pdf
***:投标报价函.doc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doc
***:(图纸)四基中学123号楼.rar
***:办理工程保证金托管业务通知书、说明及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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