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小学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小学的委托,对乐从小学空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2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从小学空调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乐从小学空调设备 | 1 | 批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参加投标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负责人,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证书》及《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www.gd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8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退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2年6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2年6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6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的3工作日前,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工作日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小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7-28109601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3939001
传真:0757-8393901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 0757-83939009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 0757-83939023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528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 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