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提示通告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在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报送并公示2021年度报告。现在年报时间即将结束,特此就年报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年报方式
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网址:http://sc.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栏目,按页面提示进行年报操作,操作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完成年报公示。
二、公示信息内容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的必须填报的内容。
三、信用约束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咨询电话及地址
县市场监管局驻政务中心窗口:0831-4391220/4391231;地址:珙县巡场镇芙蓉大道67号二楼
巡场市场监管所:0831-4391240;地址:珙县巡场镇芙蓉大道142号四楼
珙泉市场监管所:0831-4391241;地址:珙县珙泉镇德行街93号
孝儿市场监管所:0831-4391227;地址:珙县孝儿镇中心街(孝儿卫生院对面)
上罗市场监管所:0831-4030538;地址:珙县上罗镇人民大道2巷9号
洛表市场监管所:0831-4391247;地址:珙县洛表镇南园社区杨高路154号
特此通告
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