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我做主——公益律师助力消费维权
2016年3月15日,在拱北口岸地下广场,拱北工商局、拱北食药监所等拱北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拱北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展板、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倾听消费者声音,营造消费维权氛围。现场除了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外,还有公益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面对面进行法律咨询,引导消费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交流,大家就平时遇到的消费权益受侵害等问题进行消费维权法律咨询。当场派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教育系列教材》等宣传小册子和宣传单张1300多份,受教育群众300多人。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消费者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促进商家能真正重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逐渐让国人通过法律维权成为生活习惯,同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消费环境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