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纪要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纪要
7月31日上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杜达权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苏伟波的委托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绮红、杨乃初、冯卓勋、毕勇骏、李卫红及委员等21人出席了会议(苏伟波主任,何启华、卢列、王远鸿委员因公请假)。区政务委员、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杨鉴岐到会作关于“三打两建”工作情况汇报,区政务委员、区财政局局长彭建国到会作《税收征收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区委常委、副区长蔡丹,区法院副院长蔡学锋、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敏华列席会议并作有关人事任免的提请报告。区人大机关各委(室)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三打两建”工作情况汇报
与会人员首先视察了沙头非法采沙船和“三打两建”成果展。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务委员、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杨鉴岐作的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三打两建”工作开展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建立机制,落实措施,通过实施重点整治,突出“快打、严打、真打”,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犯罪,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群众广泛支持和高度认可,工作成效显著。
会议指出,虽然我区的“三打两建”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三打”中宣传发动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查办大要案工作有待进一步突破。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提出的“机构升格、工作升温”指示精神,切实把报告中提出的九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力度。落实群众举报和办案奖励制度,发动我区的企业和人民群众参与“三打两建”,提供案件线索,广辟案源,加大“三打两建”工作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大要案的查处力度,加强联合执法,深挖保护伞,提高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的追刑率,全力提升“三打两建”工作实绩。三是加强“三打两建”工作考核力度。建立村(居)委开展“三打两建”工作考核制度,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激发他们开展“三打”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区政府要加大对垂直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五要借势借力,争取上级支持,对我区的5个部队农场的加工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整治。六要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二、听取和审议了《税收征收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务委员、区财政局局长彭建国作的有关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及财税部门牢固树立服务三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依法治税,做到“五个坚持”,积极构建统一、高效的协税护税网络,营造公平、公正的治税环境,征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税收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税收征收管理法》贯彻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税宣实效和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有待提高,偷税漏税甚至恶意避税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税收征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企业财会人员相关业务技能培训有待加强,纳税服务网络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税收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综合治税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税护税机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差距,部门之间涉税信息共享不充分,部门之间协作不及时;四是培育税源的力度不足。
会议建议:
一是加大《税收征收管理法》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法》宣传,提高征纳双方法律意识,营造依法纳税、依法护税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依法治税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的力度,区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体系,构建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税务部门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改进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监督与促进作用;要加强对生产、污染在三水、纳税在外地的企业税收稽查征管工作,研究有效的解决方法;同时要加强对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收入的税收征管工作,实现堵漏增收。
三是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要加强对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税务队伍综合素质;要积极推进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税收征管网络建设,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打造纳税服务优质平台,营造依法、公正、协调的税收征管环境。
四是积极培植税源。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树立财税核算意识,建议区政府在招商引资时财税部门参与其中,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财税收入挂钩;要积极研究利用新的经济政策和税收利好政策,扶持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环保节约、发展后劲大的现代产业,着力培植新的税源;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政策,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会议要求,区政府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三打两建”工作和《税收征收管理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会后2个月内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三、进行了人事任免
(一)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长陈英文的提请,决定任命:
何国辉为佛山市三水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郝卫兵的佛山市三水区文体旅游局局长职务。
(二)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区人民法院院长郑道永的提请,任命:
陈小虎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乔 颖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三)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俭明的提请,免去:
余婉仪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