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国际商学院项目—供水增容工程设计项目
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国际商学院项目—供水增容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国际商学院项目—供水增容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8]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财经大学,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二级财政共同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国际商学院项目—供水增容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从学校西北角从大学路市政供水管出新增一条供水管,管径DN250~DN300,先经过现有水泵房进行加压,然后往南沿校道开挖,并在校园规划运动场处新建一座水泵房,经过加压后沿校道往北走,最终到达校园西北角拟建的教师公寓,沿线先后接入入国际商学院、有为书院、教师公寓等各个用水单元,并对预留发展区域预留管网接口,与校园现有的供水管网形成环网。供水管道拟采用PE管,主干管管径DN250~DN300,支管管径DN150~DN200,新建供水管道全长约为5公里。本项目估算建安费约1028万元,估算设计费约36.66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审查与代办相关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审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可委托具有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单位进行分包)以及设计***、工程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配合服务等。上述设计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具体最终按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3设计周期: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将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送至招标人进行确认;初步设计通过审核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图报审。
注:初设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时间不纳入设计周期计算内。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设计费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不因工程变更和施工工期延长而调整。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供水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7设计费支付方式:
1)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供水部门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至暂定设计费合同总价的30%;
2) 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预算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至审定设计费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至招标人审定设计费的100%;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设计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
注:设计费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为计费基数。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丙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
4.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1月至 2018年 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
5.2 报名时间: 2018 年 8 月 1 日 17 时 00 分起至 2018 年 8 月 8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0.7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年 8 月 20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两笔或两笔以上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担保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8 年 8 月 23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 出席人员要求:
7.4.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广东财经大学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三兴路13号兆丰豪庭1座104(商铺)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碧堤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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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郑先生 | 联 系 人: | 李*** |
电 话: | 0757-87783275 | 电 话: | 0757-87773033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73033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913980550@qq.com |
2018 年 8 月 1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