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广州市英那大药房有限公司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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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0日发表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市英那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DA02016910)现场复查确认,该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对该企业解除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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