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召开春节前廉政纪律专题教育会议
根据区纪委《关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明纪发〔2016〕1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春节前廉政纪律专题教育会议,对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反腐倡廉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
一、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度过健康、欢乐、和谐、安定、廉洁、文明的春节,我局于2016年1月27日在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四楼会议室,组织局本部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召开“区民政局春节前廉政纪律专题教育”大会,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统一的安排和部署。
二、认真动员,全面部署反腐措施
会上,梁子光局长、黄幼勤理事长以及驻局纪检组副组长吴坤同志结合我局实际,就如何贯彻区纪委《关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明纪发〔2016〕10号)的文件精神,分别作了讲话,强调以下四点工作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保证做到杜绝“小贪小腐”,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
二要切实加强《***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知识的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加强自身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修养。并要求各党支部要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加强廉政纪律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廉洁、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要认真对照区委《关于印发
四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吸取身边发生的贪腐案例的经验教训。会议中,梁子光局长通过区社会福利院原院长的案例,再次警醒所有的干部职工,绝对不能有贪腐的念头,手不能伸,伸手必被抓。同时要求各党员干部要重温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下发的《镜鉴——佛山市党员干部廉洁教育读本》和区纪委拍摄的《警钟长鸣——高明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等案例,通过一系列的反面典型案例,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
三、组织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局组织参会人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其中包括《***章程》《监察法》,积极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四、重抓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
我局纪检组计划在春节前后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果断禁止奢侈浪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区纪委相关《通知》精神的,坚决给予严厉查处。目前,尚未发现有党员干部不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有奢侈浪费的行为。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