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做好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在严密安排中有序进行,为顺利开展此次调查工作,根据***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农村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农村土地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以外土地进行的调查,是此次土地调查的重点,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目的是查清全区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农村土地的使用权状况。
2、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区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状况。城镇土地调查是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调查,目的为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
3、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基本农田状况,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依据我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我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4、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互联共享。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及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以及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各种表、卡、册等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满足我区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及管理需求。
5、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调查统计、及时监测和快速更新的机制。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继续进行每年一次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制定土地调查、统计、登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稳定的常设调查队伍,保障调查经费,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