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国安住宅楼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151号
关于黄国安住宅楼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黄国安申请对黄国安住宅楼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黄国安
二、项目名称:黄国安住宅楼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河江开发区)宜兴街东侧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黄国安住宅楼建筑单体,八层,总建筑面积1984.23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984.23平方米,基底面积245.16平方米,容积率2.42,建筑密度29.85%。
六、公示时间:2017年 05 月17日—2017年05月26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t.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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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安住宅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