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民委员会迓元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竞价邀请函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民委员会迓元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竞价邀请函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民委员会迓元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定于2018年5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民委员会迓元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报名竞投。
一、竞投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KGS-2018-002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民委员会迓元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
(三)土地面积:35726.80㎡;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坐落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西,仁德路以南;
(五)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3年,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40年,在地块的拆除和平整后,如因在办理各项规划、报建等手续,导致项目在2019年6月30日前未能正式动工,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按照超过出的时间进行作相应的顺延。
(七)项目土地的交付:
1.2018年6月30日前招标人做好项目土地上原有租户的腾退工作,确保项目地块可正常施工使用;
2.招标人将项目地块按照现状交付给竞得人,项目地块的拆除和平整时间为180天,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无条件配合。
(八)交易底价:招标人委托管理的10000㎡商业建筑每月保底收益,且设定第一年每月收益不少于***万元。
(九)递增情况:每三年在前一期租金基数上递增7%;
(十)保底收益收取方式:保底收益采用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保底收益每月收取一次,每月的租金于每月10号前缴交齐全(遇节假日可顺延);建成后的建筑物业,在确认好分配使用权后(招标人所分配到的建筑面积为10000㎡的商业建筑,在40年的合作期限内),由竞得人统一招商和管理,竞得人承诺对受托的10000㎡的商业建筑物业在每月5日前支付保底收益给招标人(保底收益指最终竞投中标价,竞投标底价为每月***0000元),每三年递增7%,以此类推,支付的时间由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如该部分物业的实际收益回报高于保底收益(如有递增,则按实际递增金额为基础),则超出部分按照双方各50%比例进行分成;
(十一)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
(十二)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元);
(十三)合同违约金:详见竞价文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十四)标的物使用范围:不动产权证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文体娱乐用地;
(十五)竞价方式:明标;
(十六)其它情况说明:
1.项目综述
1.1. 目标地块坐落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西,仁德路以南,该宗土地面积:35726.80㎡,不动产权证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文体娱乐用地。
土地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佛高不动产权第0014395号。
1.2. 甲方提供项目地块,由乙方负责出资的方式兴建本项目地块,按照初步规划为容积率2.5(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规划批准结果为准)兴建建筑面积为89317㎡的大型商住体物业,其中需要分配到甲方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2800㎡的电梯洋房住宅(住宅层高净空不少于2.8米),且带精装修(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地下停车场配套小轿车位1200个(拟建二层地下停车场,如经政府或相关部门核实评估本项目地块地质等因素而不能建设二层地下停车场,则乙方须根据政府规划部门的规划设定确保配置小轿车位1200个。
2.合作方式
2.1. 招标人提供项目地块、竞得人出资的方式进行合作开发建设,规划报建方案按照双方确认为准且实际的数据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复为准;
2.2. 本项目的建设中的各项配套:
1)、商业物业占比不少于40%;
2)、新型产业(如人工智能、新能源、VR、AR等,含研发、展示、交易)基地不少于20000㎡;
休闲广场不少于10000㎡;零售购物中心和四星级以上酒店面积不少于15000㎡作为项目配套。
2.3. 本项目建成的建筑物,在不改变土地权属和物业权属的前提下,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使用权分配,具体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合作期限内招标人、竞得人双方对分配到的物业各自行使占有、使用、管理、收益权利。
2.4. 竞得人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优先进行建设分配给招标人的建筑物(备注:优先建设部分仅指商业建筑部分,电梯洋房住宅按约定的期限内建成并交付)。
2.5. 建成后的建筑物业,在确认好分配使用权后(招标人所分配到的建筑面积为10000㎡的商业建筑,在40年的合作期限内),由竞得人统一招商和管理,竞得人承诺对受托的10000㎡的商业建筑物业在每月5日前支付保底收益给招标人(保底收益指最终成交价,竞投标底价为每月***0000元),每三年递增7%,以此类推,支付的时间由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如该部分物业的实际收益回报高于保底收益(如有递增,则按实际递增金额为基础),则超出部分按照双方各50%比例进行分成;
2.6. 在约定的40年合作期限内,竞得人实际分配到物业使用权的建筑物,除已有明确的约定以外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出租权、收益权等权利,无需再向招标人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7. 在约定的合作期最后一年,如果双方未能就继续合作达成新的合意,则竞得人应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做好腾退准备工作,处理好相关工人工资、税费、商户通知和结算等工作。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本项目已建成的建筑物及添附的不动产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双方合作终止;
2.8. 相同条件下,招标人承诺竞得人拥有优先合作权;
3、建成后物业分配方式
3.1. 本项目完成建设封顶验收后,招标人可分配的物业为:
3.1.1统一带精装修(装修标准为700元/㎡)电梯洋房住宅到建筑面积不少于12800㎡(电梯洋房住宅层高度净空不低于2.8米);
3.1.2商业用途物业(物业为面向荷富路,具体位置由双方在建筑设计图中确认并以建设施工许可证批准内容为准)建筑面积为不少于10000㎡,其中一楼5000㎡、二楼5000㎡。
3.1.3停车位面积为2450㎡,约70个小轿车停车位【每个车位建筑面积约为35㎡(含公摊面积),具体位置由双方在建筑设计图中确认】;
3.1.4在分配给招标人电梯洋房住宅所在大楼的2层为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室的面积不计入招标人可分配面积范围以内;
3.1.5招标人已分配到的物业(含使用场地)无需缴纳任何物业管理费用,竞得人并不得设置任何的限制。
3.2. 竞得人对已建成可分配的建筑物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出租权、收益权等权利,不需要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给招标人,直至该项目合作期限届满为止。
3.3. 在合作期限内本项目的1200个小轿车停车位,除分配给甲方的70个停车位外,预留给商业配套的500个停车位由乙方管理,余下的停车位可与第三方签订不超过10年的租约,但租金收取方式不能一次性收取。
3.4. 建成的建筑物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该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实际建成的物业进行丈量和进行使用权分配,并对最终的分配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并交付使用。
4、特别约定
4.1. 合作协议生效后,竞得人须在2019年1月5日前预支2019年第一季度(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保底收益给招标人;
4.2. 招标人全力配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对合作用地的设计、规划报建和招商策划工作。
4.3. 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当天,竞得人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函。
4.4. 在取得整个项目施工许可证后,竞得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存入人民币叁仟万元资金(¥30000000.00元)作为本项目专项资金,该资金由上述双方共同监管使用,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4.1由本项目取得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当天算起,3天内由专户支付人民币玖佰万元(¥9000000.00元)给乙方;
4.4.2建设至正负零零后3天内由专户支付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12000000.00元)给乙方;
4.4.3商业建筑主体工程建设至封顶后3天内由专户支付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7500000.00元)给乙方;
4.4.4商业主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由专户支付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给乙方;
4.5. 在合作期内招标人配合竞得人将分配所得的物业(业使用权所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出租权、收益权等权利)使用权出租给第三人,出具证明文件,完成招商引资工作。
4.6. 合作期限内,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的,双方同意就有关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按照下述约定执行:
4.6.1征地单位对土地的补偿全部归招标人所有和处置。
4.6.2征地单位如有对约定的项目土地范围内投资人或经营者的停业损失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员工遣散补偿、搬迁补偿的全部归竞得人所有和处置。
4.6.3征地单位对建筑物补偿款项,按照双方合作期间分配使用范围确认,归使用方各自所有和处置。
4.6.4在征地单位与双方就补偿金额或补偿方式达成协议并按协议实际履行时起,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除另有约定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竞得人。
4.7. 招标人确认合同内容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招标人社员代表大会的同意并提供相关会议表决记录作为合同***。因合同涉及到的招标人与第三方(含村民、社员)的法律、经济纠纷,由招标人自行承担和处理,与竞得人无关。
4.8. 合作项目用地是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因此在前期规划报建过程中应由招标人提供或签字盖章的文件;后期施工建设、验收过程中和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需要招标人在相关租赁登记、各类年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监等)手续或其他文件资料上签字、盖章,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提供与合作用地有关的协助,招标人同意予以积极配合,应在竞得人提出要求或提交文件给招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备齐并签署完毕并提供给竞得人。如果招标人没有正当理由导致签字、盖章、提供资料、协助出现延期的,则建设期、合作期予以相应顺延,则竞得人有权相应顺延缴纳租金,直至招标人完成前述工作后的次月再恢复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4.9. 竞得人在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业依法进行经营使用和管理时,享有完全的自主权,招标人不得无故进行干涉。 竞得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项目出资义务,所有有关项目地块的地质勘查、规划、设计、报建、建筑施工、验收、配套设施建设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并在招标人处备案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进行相关工作。
4.10. 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二、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竞投人如果是自然人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自然人本人。
三、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暗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竞投标的存在原承租方,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若出现两位或两位以上竞投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高报价,则原承租方为竞得人。
2、若出现两位或两位以上竞投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高报价,未能确定竞得人的,可在限定时间内,以此最高报价为底价,继续采用暗标竞价方式进行竞价;若再次竞价的报价均无提升,则通过摇珠或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以整个竞价环节中的最高有效报价成交。
3、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全部报价均无效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樵顺嘉园1座2层之一101 )。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五、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七、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8年5月23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于2018年5月23日 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招标人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八、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8年5月24日 09:00至09:30(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18年5月24日09:30(北京时间),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九、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招标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司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29939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民委员会迓元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38618、139****6018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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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版本)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民委员会迓元经济合作(定稿)5.1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