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营房环境提质工程施工采购代理明标抽签公告表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 项目名称 | 高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营房环境提质工程施工采购代理 |
项目实施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 |
项目经办人 | 林东 | |
拟实施时间 | 2019年7月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 | |
预算总额 | 约2.6万元 | |
项目拟实施形式和理由、工程资质要求、概况等 | 项目概况:对高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营房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包括全过程施工(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项目要求:承担高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营房环境体质工程施工采购代理相关业务,完成采购备案,编写采购公告,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招标投标全过程服务的采购代理工作。 工期要求:至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并完成归档工作。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代理报酬为: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费计费及支付方式规定(试行)》(明城建通〔2017〕8号)(以元为单位取整)总价承包。 支付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备案; 2、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且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 3、在高明区内设有驻点,区内办公场所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须配备独立的开标室、独立的评标室并安装监控视频等相关设备,常驻办公人员不少于5人; 4、项目组应当由该代理机构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企业库管理系统”中完成注册的交易员组成,人数不得少于3人。 5、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 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 - 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一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备案资料(需提供网上打印页); 4、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考核结论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等,须能满足本工程的相关要求(需提供网上打印页); 5、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常驻人员社保证明; 6、项目组人员名单并提供已完成注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且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其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的,我单位将否决其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中合同条款,抽签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抽签时间:2019年7月17日上午9:00(未按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 抽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五楼会议室。 |
***:高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营房环境提质工程施工采购代理协议.doc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电话:88981189
2019年7月8日 监督投诉电话:8898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