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21〕0053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1〕0053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分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丽景路以南GM-F-03-03-07A-02-2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3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F-03-03-07A-02-2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海天大道以东、丽景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为3949.38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具体规划指标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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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规明设函〔2021〕0053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