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第四季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镇(街)司法所:
为扎实推进高明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领导督导检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明司【2017】7号)、《佛山市高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办法》,区司法局定于12月10日-11日到各镇(街)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组成员
带队领导:王庄欣
成 员:肖卫红、肖颖
二、时间安排
12月10日上午杨和镇、下午明城镇;
12月11日上午更合镇、下午荷城街道。
三、督导检查内容
1.听取各镇(街)第四季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以及全年工作情况汇报;
2.查看全年工作台账、材料,在线检查等;
3.实地检查2个村(居)委会。
4.听取各镇(街)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四、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司法所根据《佛山市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督导工作指引(镇街司法所)》、《佛山市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督导电子台帐格式规范》文件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做好相关准备。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2018年12月6日
(联系人:肖颖,联系电话:88882966 、132****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