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关于龙兴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向我局申请办理龙兴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选址和预审手续。该项目拟选址用地位于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用地面积约104243平方米。经核查,该项目拟选址用地范围内约有909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现将该项目选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5月16日止。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项目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 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ps.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28297979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