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诊所的套路堪比四川变脸
不想当“牙医”的杂役不是好员工。大沥镇黄岐一间口腔门诊部就有这么一位深藏不露的后勤人员,平时负责水电维修、环境清洁,当医生忙不过来或者休假时他就“挺身而出”,当起了“临时医生”,帮病人看牙。如果遇到卫生监督员来检查,他又立马摘下口罩、脱下白大褂,默默地干回后勤事务。然而,12月26日,这名隐藏的“医生”终于被卫生监督员逮了个正着,不得不“亮明身份”,坦白交代。这间诊所企图用“李鬼”冒充“李逵”的套路把自己也套住了。
当天上午,大沥镇卫生监督分所卫生监督员来到黄岐某营业中的口腔门诊部进行突击检查。然而在卫生监督员刚踏入大门,与该门诊部经营者邓某眼神接触的瞬间,邓某停滞了两秒后立即跑向其中一间诊室。
“别跑!”卫生监督员大声吆喝制止,并跟着邓某跑进了其中一个诊室。只见诊室中,一名女性患者正躺在牙科治疗床上张开嘴巴接受治疗。而帮他治疗的男子看到跑步冲进诊室的邓某和卫生监督员,立即撕扯下口罩,意图离开诊室,但被卫生监督员制止了。当然,这瞬间的情景都被执法记录仪清晰的记录了下来。
虽然男子和经营者邓某百般辩解说是另一位医生为患者治疗的,但是经患者现场指认,在卫生监督员进入诊室检查时的确是男子张某正在帮她治疗,但张某本人并未取得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该口腔门诊部使用未获得相关资质的人员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大沥分所卫生监督员立即对现场证据进行了采集,并对该口腔门诊部以及行医者张某的违法行为作立案处理。(大沥镇卫生监督分所何绮华供稿)
【法规连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