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12月5日,省工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具体方案。
我省此次进行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十三个方面,包括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条件、市场住所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先证后照和支持家庭农(林)场发展等方面。
其中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并对出资请款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将原有的130个前置审批项目减少到27个,涉及后置许可项目的市场主体,可先申请后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企业只需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要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一地址可登记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与住所在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不同地址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工商部门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记者:徐颖 实习生:刘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