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西村十五社文化楼前广场改造工程选定公告
选定公告
项目备案号:2019樵采(小额)143号
选定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选定文件(岭西村十五社文化楼前广场改造工程).doc
工程量清单(岭西村十五社文化楼前广场改造工程).zip
施工图纸(岭西村十五社文化楼前广场改造工程).zip
1.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的岭西村十五社文化楼前广场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选定。
2.本次选定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工程为岭西村十五社文化楼前广场改造工程,本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选定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樵辖区内
2.3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89万元。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工期60日历天,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甲方签发开工令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5 选定内容:本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选定文件要求内容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选定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西樵镇乡村振兴等项目小额工程入库资格类别-市政公用工程库内企业[以此网址(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10939/2019/2019***********01494335/2019***********01494335_1.html)中对应专业类别公布通过的评定情况及结果为准],均可对上述选定工程项目进行参选。
3.2参选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选定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4.承包单位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网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选定当天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企业状态均不为锁定状态;否则,选定单位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
5、本项目如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办理报建的,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负责与选定单位一起办理完成报建手续后才能施工,否则由于未能办理报建手续造成不能施工的,选定单位不给予赔偿任何费用;未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报建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选定单位承担。
6、选定文件的获取方式:选定文件及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可在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西樵镇人民政府栏目(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309/column_71309_1.html)上自行
公告时间:2019年 11月 22日至2019年 11月 27日
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 27日 17时 00分
选定会议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下午3时30分
报名确认地点: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外窗口(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
选定地点: 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
报名确认时请递交《西樵镇乡村振兴等项目小额工程参选报名表》一式一份。
选定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岭西村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岭西村十五经济社
选定单位联系人: 梁先生
选定单位电话: 86893017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