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西樵岭南文化旅游项目等工程扬尘污染问题的通报
南建水函〔2019〕325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扬尘防治管理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贯彻落实《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南建设工〔2012〕58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西樵岭南文化旅游项目、桂城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完善及提升工程(区府周边慢行系统提升工程二期)及南海会展中心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11月11日,我局检查发现西樵岭南文化旅游项目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1.道路干燥积尘厚,车辆行驶致可视扬尘;2.场内南侧围挡上喷淋系统缺失;3.场内部分裸土未覆盖。
(二)11月11日,我局检查发现桂城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完善及提升工程(区府周边慢行系统提升工程二期)工地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1.场地干燥有积尘;2.施工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致可视扬尘。
(三)11月18日,检查发现南海会展中心项目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1.场内道路积尘厚,车辆行驶尘土飞扬;2.防尘网规格不达标;3.部分裸土未覆盖;4.雾炮机数量不足,施工期间喷淋系统未开启;5.工地门口保洁较差,污水外流。
二、处理措施
为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工地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诚信扣分处理(详见***)。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增强扬尘防治意识,认真落实防扬尘措施。在市委、市政府严抓大气污染的背景下,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认识到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提高扬尘防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对达不到“六个100%”(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防尘措施的工地,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落实要求的、屡整不改的,实施诚信扣分处理。
(三)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增强文明施工意识,落实工地围蔽管理、工地场地管理、物料运输管理系列等措施。
(四)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录入到《佛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数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并安排专人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和退场的信息录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油品必须为满足环保要求的合格油品,并保存相关购油***单据。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出现冒黑烟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场处理。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19年11月18日
***
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企业名称 | 扣分原因 | 诚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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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樵岭南文化旅游项目 | 广东天华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5 |
浙江中润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5 | ||
2 | 桂城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完善及提升工程(区府周边慢行系统提升工程二期) | 广东金泰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5 |
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5 | ||
3 | 南海会展中心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5 |
广东鼎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5 | ||
合 计 | 30 | |||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规定,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区级每次扣5分。
南建水函〔2019〕325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西樵岭南文化旅游项目等工程扬尘污染问题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