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落实佛山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
根据《佛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我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合法用砂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严控建筑用砂质量。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要建立原材料进货、自检和送检、不合格登记和处理、产品出厂等台帐,重点加强对混凝土用砂、石的检验,特别是混凝土用砂氯离子含量和贝壳含量检验,杜绝使用未经处理合格的海砂。
二、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为全面掌握情况,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请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用砂数据(详见***),于7月15日前将4-7月份的情况报送我局,从2022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最后15个工作日前报送区散水办。
***:佛山市混凝土企业用砂情况统计表(2022年 季度).xlsx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4月19日
(联系人:潘炳秋,联系电话:139****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