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禅建发〔2014〕438号
各施工、监理单位,区质安站:
为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含塔吊、施工外用电梯、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下同)安装(顶升、加节)拆卸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倒塌事故,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联合检查的通知》(佛建管函〔2014〕414号)要求,市住建管理局将于本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联合检查。为迎接市联合检查,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
二、检查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安装、附着顶升、拆卸告知,是否存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情况;
(2)是否存在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专业承包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情况;
(3)是否存在无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就施工,以及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情况;
(4)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未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或档案严重缺失、混乱的情况;
(5)是否存在安装拆卸作业过程中,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进行现场监督的情况;
(6)工程监理单位是否编制针对建筑起重机安装、附着顶升、拆卸的专项旁站方案并按方案落实旁站监理,是否对在场安装的操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7)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是否配备专职的机械管理人员(持机管员证);
(8)施工单位是否将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委托给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维护保养是否按相关规定、维护合同及方案落实。
三、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的重要性,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组,对本企业的所有建筑起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扎实深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资金、人员、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二)区质安站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切实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自查工作。
(三)我局将于本月23日开始组织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安全隐患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部依法严肃处理。
***:佛山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请点击打开)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4年9月15日
(联系人:李博文,联系电话:83932991)
(禅建发[2014]1452号)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pdf(请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