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要求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对我市法援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现场
今年3月30日,佛山市政府在市委机关小礼堂召开纪念全市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十周年暨表彰大会。会议总结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表彰全市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在会上作了***,他要求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体现。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把关心群众生活、代表群众利益具体落实到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具体问题上,特别是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通过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责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使公民不论经济条件好差、社会地位高低,都能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彰显了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保障和维护。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的投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二、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法律援助工作要与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相适应。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采取措施,畅通求助渠道,组织办理好事关民生问题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群体性、敏感性法律援助案件,依法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在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法律援助案件中,要着力做好群众工作,听民怨、解民忧、纾民心,理顺群众的情绪,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对于涉及到众多群众利益、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和配合,既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努力避免激化矛盾。
(二)法律援助工作要与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要在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刑事、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中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协调机制,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机制。要强化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社团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监督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法律援助工作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一些地方法律援助工作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法律援助工作关心支持的力度不够大,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研究,坚决解决好这个问题,舍得投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四)法律援助工作要与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相适应。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深入基层、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情况,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合格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合格的法律援助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各区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和需要,将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所需经费列入镇级财政预算,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人、财、物等各方面加大对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扶持力度,保障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司法局和法律援助处要加强对基层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落实便民措施,畅通渠道,切实解决基层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难、打官司难的问题,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基层稳定的职能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机构要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欠薪和工伤赔偿等问题,采取积极措施,简化程序,方便农民工就近快捷申请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请求工伤赔偿的案件,只要有欠薪和工伤事实发生,就应免除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直接受理提供援助。要适应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求,创新服务形式,采取代书、诉讼指引、调解、非诉讼代理等服务方式,确保需要法律帮助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要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意义、法律援助工作重要职能作用、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法律援助工作者先进事迹,提高法律援助宣传社会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重视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保证法律援助机构具有与工作性质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办公办案设备,确保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司法行政部门要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发挥社会力量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总结工作经验;要加强法律援助理论研究,特别要研究法律援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法律援助资源调配问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使用效率和规范管理问题,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和质量问题等等,研究制定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要重视加强法律援助专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尤其是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律援助作为建设富裕和谐佛山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落实好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把法律援助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解决好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等中央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办成为党委政府分忧,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法援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法律援助的职责,组织协调本地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努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