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南澳在全力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致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千方百计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1999年被国家五部委批准为“全国科技兴海示范基地”;2000年被省批准为“广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1年被国家环保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被国家绿委等部门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南澳—东山海域列入联合国海洋多样性保护示范区。2005年荣获“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4A级旅游区”、“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葬改、双拥、计生、社保等社会各项事业以及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也得到全面发展,不少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双拥工作连续三次蝉联省“双拥模范县”,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计生工作跨入省计生一类地区行列,被评为省“计生优质服务县”;被省授予“村民自治先进县”称号;连续五年获汕头市殡改考核第一名,被评为汕头市殡改先进县和广东省“十五”期间殡改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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