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助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扎实落实中医药发展政策
本网讯 为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长安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医疗保障政策,为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医保支持。
在自查提升阶段,区医疗保障局对照示范区建设标准和评审指标要求,完善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对标对表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在评审验收阶段,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省级专家于2023年6月24日至25日对我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市级评估。区医疗保障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积极做好资料收集,规范资料整理提前带至评审现场,确保及时汇总上传。
本次评审验收现场,专家组反馈长安区医保局落实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和3个中医药慢性病种按单病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是工作亮点。下一步,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健全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保障参保对象中医治疗报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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