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高层次人才交流促进会变更登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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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高层次人才交流促进会变更登记,现将有关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高层次人才交流促进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96。
三、变更事项:
(一)法人由陈鹏军变更为徐冬然。
(二)章程变更为2020年10月30日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章程。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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