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明显提升
一是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并设置专户。纳雍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县级扶贫主管部门报账及乡级财政报账制。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由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开设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县扶贫办开设了部门扶贫资金报账专户,各乡镇(街道)在财政分局分别开设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专户。资金调拨根据县扶贫领导小组下达的分配方案,县财政局将项目资金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户分批拨入县、乡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有效保障了扶贫资金安全。
二是规范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及拨付程序。省扶贫办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乡级报账,其他部门的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县级部门报账,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拨付。乡级报账程序,县财政局根据省厅指标文件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资金分配文件将乡级报账的财政扶贫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各乡镇(街道)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专户,由乡级财政按进度报账,报账及拨付程序不断规范。
三是从制度和程序上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制度,确保资金安全。纳雍县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政府采购制和公示公告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程序,确保资金效益。严格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投向,为项目建立了专户和专账,资金、项目安排皆按照省、市、县批复文件执行。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的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所有扶贫项目都按省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严格保证扶贫资金项目公开透明,所有的扶贫资金项目都进行公示公告,严格规范报账程序、报账凭证和报账手续,让贫困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有效监督。严格实行资金管理封闭运行,资金跟项目走,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项目款。严格审计程序,项目验收后,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均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或备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据了解,纳雍县2017年各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54593.23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完毕;2018年来,上级财政共下达纳雍县的扶贫资金13781万元(中央),已全部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已全部调拨入县扶投公司报账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