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偿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9 07:52:23重新编辑
深圳翠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华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新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怀德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三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星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发工业区老王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西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桥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桥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桥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共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沙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上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芙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街道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大王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东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步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新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上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上寮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林坡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共和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黄浦升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茭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觉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大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
  2. 唐家三庙等6处景点被列为香洲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3.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4. 罗湖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5. 市安监局副局长邝乃华带队检查南屏镇白沙头石场安全生产工作
  6. 翠华苑一新建永久性建筑物被拆除
  7. 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局检查复学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8. 北园社区计生协会联合北园卫生服务站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宣传活动
  9. 新秀社区全力以赴打好文明创建攻坚战
  10. 我区召开电子防控工程专项工作会议
  11. 东门街道湖容社区召开居民党员迎新春座谈会
  12. 沿河社区馨园服务站举办爱与和平时事知识讲座
  13. 深圳市罗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公告(2014第34号)
  14. 青春舞动激情飞扬
  15. 区安监局组织人员学习参观航展应急救援工作
  16. 市人口计生局局长陶海林来我镇调研指导计生工作
  17. 幸福社区举办我们的节日——端午庆祝茶话会
  18. 前山街道社区动态简讯3则
  19. 广东省禁毒委第三督导组到罗湖区督导检查全民禁毒工作
  20. 关于印发香洲区老旧小区楼房建本体整治提升奖补办法的通知
  21. 6月24日周末天气仍酷热
  22. 区委副书记张宜生到东坑革命老区过党组织生活
  23. 湾仔街道全面实施社区工作者到街道机关跟班学习计划
  24. 罗湖区信访局召开都市名园业主代表接访会议
  25. 2021年5月份香洲区农贸市场快检情况小结
  26. CitysbiggesttemplefairtokickoffApril113
  27. 传家风颂好人社区明德剧场巡演活动走进海大社区
  28. 安装交通信号灯安全出行有保障
  29. 翠竹街道党工委与深圳市康宁医院党委签订共建协议
  30. 市市场监管局盐田局召开星期三查餐厅执法行动专题培训会
  31. 春泽社区召开小区治安和环境管理专题会议
  32. 香湾街道北堤社区开展庆八一红色电影观影活动
  33. 罗湖区投资推广局会见中装建设集团
  34. 关于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建地块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
  35. 珠海市香洲区举行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首发仪式
  36. 区民政局组织召开为民解困协调会议
  37. 我区己完成清查后污染源普查名册的上报工作
  38. 香洲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公示
  39. 翠香街道召开农信社改革增资扩股推介会
  40. 南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到新南社区督导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41. 罗湖区政协主席周向阳率区政协领导班子到东门步行街调研
  42. 罗湖区国库支付中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
  43. 远教大篷车驶进湾仔连屏社区
  44. 康宁社区召开庆祝建党九十一周年大会
  45. 区政协领导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创文入户宣传行动
  46. 翠香社区开展缅怀先烈感恩前行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
  47.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补充说明
  48. 区人大常委会黄瑞儒康雅丽徐小康谭会茹邱洁一行进社区开展专题议事活动
  49. 刘齐英带队赴北京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50. 狮山街道举办残疾人工作座谈会
  51. 南山篇走进金龙鱼(深圳)营养健康体验馆共筑食安防线
  52. 接受新知识倡导新生活 香洲50名女干部赴湿地参观
  5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19:08
  54. 2021年第一天这场旅游文化节与你共度元旦喜庆
  55. 罗湖红桂人的大爱之行——用志愿服务筑牢疫情防线
  56. 2014年度罗湖区级部门决算公开(区科技创新局)
  57. 东湖街道平安建设部开展春节前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
  58. 梅华街道党工委书记彭一江带队到鸿运社区调研
  59. 白石社区文明礼仪伴我行夏令营开营啦
  60. 关于开具垃圾处理费票据有关事项的公告
  61.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珠海市综合试点工作在香洲区启动
  62. 罗湖区总工会举办2020年罗湖区第二届工会杯职工乒羽网球竞技赛
  63.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64. 坚守初心使命推动罗湖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65.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找当事人公告(珠香市监公告字〔2021〕1216号)
  66.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67. 每日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公示(2020年12月9日)
  68. 선전12월꽃구경달력
  69. 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局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现场督导工作
  70. 梅华街道召开迎接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评估验收工作会议
  71. 香洲区贯彻落实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
  72. 翠香街道党工委委员张家祥到康宁社区督导人口计生工作
  73. 多趟列车改点或取消停站
  74. 狮山街道加大力度连续整治占道经营乱摆卖黑点
  75. 唐家湾镇两单位荣获省总工会双爱双评先进单位称号
  76. 我院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
  77. 罗湖区金融服务署2019年度工作报告
  78. 罗湖邀法学专家邹平学开讲宪法知识
  79. 桂园劳保所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
  80. 桂园街道党群工作部党支部召开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
  81. 团区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会议议程
  82. 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局开展都市农业建设试点调研工作
  83. 福溪股份合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顺利接棒
  84. 拱北街道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工作专项行动
  85. 前山街道组织格力电器股份公司外来工参加安全生产免费培训
  86. 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带队现场协调解决民生问题
  87. 4連覇南山再び中国トップ100区の首位を獲得
  88. 前山街道社区动态简讯3则
  89. 翠竹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程建群一行到翠锦社区进行文明城市督导检查
  90. 罗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守睿带队调研广发银行
  91. 现场网络连线罗湖区开展2021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92. 爱心助学行动接力七年 香湾街道黄色小票帮扶困难群众
  9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21 22:43:52
  94. 我区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获市表彰
  95. 我区参加第三届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
  96. 区人口计生局党支部迅速行动  积极参与抗旱救灾工作
  97. 环山社区举行庆三八妇女节文艺汇演
  98. 罗湖区领导熊国伟王萍带队前往辖区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服务
  99. 悦城社区党员欢庆七一
  100. 这类人员3月1日前至少做一次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