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己完成清查后污染源普查名册的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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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为做好2008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市污普办《关于转发〈关于抓紧开展污染源清查和选聘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珠环[2007]179号)的要求,我区污普办在今年7-10月试点工作基础上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己分别于10月25日、30日准时上报清查基础资料库、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选聘情况登记表。
从11月1日起,我区污普办还组织各镇、街普查员和环保收费员,对9月份我区污染源普查试点形成的结果名单进行核实和补充,最终确定我区清查后的污染源普查名册,并于11月25日前准时上报市污普办。污染源普查名册确定的将是我区2008年正式的普查对象。
此次污染源普查名册共确定普查对象1807家,其中工业源1139家(含重点源211家、一般源928家)、生活源66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家(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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