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二、支出决算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收支科目名词解释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城开发建设办”)是光明新区管委会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部门,包括综合部、规划发展业务部、开发建设业务部及项目策划部,负责新城开发建设任务和新区凤凰城建设任务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
代表新区管委会统筹光明新城15平方公里范围的规划、土地与开发建设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新区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光明凤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统筹推进凤凰城开发建设实施工作;负责新城开发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组织与运作;负责制定新城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新城范围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时序和建设进度的***与监督;会同规划国土部门,统筹新城土地出让计划,参与编制新城片区规划,协同组织土地招拍挂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新城开发建设办总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13人,无离退休人员,实际工作人员2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度,新城开发建设办主要工作任务:
1、围绕中心工作,提升行政效能
2、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运转顺畅
3、开展规划研究,高品质统筹开发建设
4、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土地开发模式
5、多方位展示形象,多角度推广宣传
6、积极***,多方协调推进凤凰城项目建设
***协调华强新城创意产业园、光明高铁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凤凰城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光明新城综合体用出让前期工作准备就绪。二是跟进服务华强新城市创意产业园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光明高铁城综合体项目。四是推进特建发四大投融资项目按期进行。五是开展三大基地、同富裕工业园设计研究与形象提升。六是推进光明高新园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七是狠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科学推进建设。
第二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
第三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新城开发建设办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54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23万元,占总收入的37.4%;事业收入9***.4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62.6%。
二、支出决算说明
新城开发建设办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55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91.23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73.95万元,占63.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7.9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17.28万元,占36.8%,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2.2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2.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3年决算数持平。根据业务需要及工作实际,我办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2万元,较上年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4.61万元,车辆平均运行维护费支出3.37万元,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光明新区于2014年下半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截至2014年年底我办公务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零。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接待费支出增加0.07万元。2014年底,应深圳市政府邀请,荷兰阿尔梅勒市市长安娜玛瑞姚芮玛女士及副市长马克波尔先生率该市政府及企业代表团一行来深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11月18日,该市副市长马克波尔访问团一行15人到访光明新区,并就中荷光明新新城规划合作事宜进行座谈。应外方需要,在进行座谈后,双方代表互换礼物。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
四、收支科目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4年度光明新区部门决算公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