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出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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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近日,黄梅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暂行意见》。《意见》从划拨用地范围、价格确定、办理程序、用地规模、用途管制、供后监管等6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划拨用地共四大类,建设单位在申请划拨用地时,一并向县政府报批划拨用地价格,批准后的划拨用地价款由县国土局以《统征包干协议》形式收缴。
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以划拨方式供地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类项目用地标准,从严核定划拨用地规模。确定的规划控制指标必须写入划拨决定书,履行情况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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