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SJC201333电梯一部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对采购电梯一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SJC201333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梯一部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人民币:400000.00元
(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电梯一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见附表《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应为所投乘客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对所有采购项目和服务报价;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报名办法:把报名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送至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金砂路50号11楼1105房),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
在提交报名函的同时,带齐以下证件前往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6)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七、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年12月6日起至2013年12月12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实地勘查,时间为:12月17日上午9:00-11:30。根据现场环境出具设计图,并由用户方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并于投标时提交此证明函。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3年12月20日9时30分至9时45分。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一、询价时间:2013年12月20日9时45分。
十二、询价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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