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城市经济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评审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项目前期工作又取得新进展。4月8日至9日,由省环保局委托省环境技术中心召开的《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河、外砂河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在汕头迎宾馆举行。专家组经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评审,一致同意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评审。副市长苏耀光出席会议。
据悉,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河、外砂河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工程西起汕头港防沙堤,横跨新津河和外砂河口,止于澄海莱芜岛的连岛堤,涵盖韩江三角洲重要堤围下蓬围、上蓬围和一八围向东南延伸的新围区。项目既是整治韩江河口、加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缓解汕头人多地少矛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布局、推进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迫切要求。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具备加快启动的条件,力争今年局部开工建设。
评审期间,由省环保局、省环境技术中心、水利部珠江委员会、省海洋与渔业局、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暨南大学水生生态研究所、市环保局等单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实地察看海湾大桥东侧防沙堤新津启动片区、外砂河口片区和澄海塔岗围片区,听取项目规划建设的情况汇报;对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的《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河、外砂河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科学严谨的评审,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专家组认为,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河、外砂河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工程符合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的水利工程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基本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在充分落实《报告书》和专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特别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遵循自然规律、循序渐进、分期分步实施本工程,同时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监理和监测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记者林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