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岸新城新津河大桥及外砂河大桥桥上航标外砂河顺坝警示标维护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海岸新城新津河大桥及外砂河大桥桥上航标、外砂河顺坝警示标维护管理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项目金额、报价要求、工期、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东海岸新城新津河大桥及外砂河大桥桥上航标、外砂河顺坝警示标维护管理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金额(元):2694151.26
3.采购最高限价(元):2559443.70,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本次采购最高限价。
4.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
1)、项目内容:东海岸新城新津河大桥及外砂河大桥桥上航标、外砂河顺坝警示标维护管理;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5.其他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持有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业务范围中含有相关航标设置或维护、航道服务、航标管理服务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任一月份财务报表、社保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和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电话:0754-88460129 传真:0754-88460129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现场校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任一月份财务报表、社保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9年1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9年1月24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166号国瑞信息大楼1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6529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46012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460129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七、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不影响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从即日起,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详细请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采购文件(请点击)
采购代理协议(请点击)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9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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