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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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经第十三届7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去年以来,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批示精神,结合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市发改局牵头启动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程序。经过成本监审、调研测算、召开价格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通过。日前,市发改局、城管局、环卫局联合印发了改革方案,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行统一收费主体、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方式、统一收费票据和统一资金管理等“六个统一”的改革。方案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暨收费制度改革,助力我市环境卫生事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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