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顺利通过市级质量核查
近日,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污普办”)对龙岗区入户调查阶段质量核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评估结果为优。
据了解,自2018年9月初,全区开展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以来,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双重压力,共组织300余名普查员下沉11个街道办、环保所及各社区开展入户调查。在各社区的积极协助下,通过发放普查表或组织企业集中填报等动员辖区企业配合污染源入户普查,按期完成了23157家普查对象的污染源普查数据采集任务。
为保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要求,龙岗区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同步开展入户调查质量控制工作,形成了一个普查对象自查、普查员现场核实、普查指导员交叉互审、质量控制技术服务单位审核、龙岗区污普办核查的全员全过程质量控制机制,全力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入户调查阶段龙岗区污普办会同质控技术服务单位共审核普查表23157份,审核比例为100%;实地核查1252家企业,实地核查比例达5.4%,强抓数据质控关口,确我全区污染源普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今年1月8日,市污普办组织4个核查组对龙岗区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入户调查阶段质量核查。市污普办随机选取龙岗和宝龙2个街道作为核查区域,对核查区域的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质量进行现场抽样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龙岗区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差错率为0.79%。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技术要点及评估标准》(国污普〔2018〕8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质量评估结果为优。
2019年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收官之年。龙岗区将继续把好数据质量关,做好数据审核和汇总的全过程控制,保证污染源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