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学校教育收费等工作综合督查
“食堂财务账务管理要更完善规范。”“2019年项目建设进度要加快。”6月10日,市教育局、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督查组,来到安化县羊角塘镇中学、冷市镇完小等学校、长塘镇克明学校,现场督查学校教育收费、教育扶贫、学校建设、食堂管理等情况。即日起,我市启动综合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查阅资料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教育扶贫、学校建设、食堂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抽查。
此次督查根据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要求,旨在加强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教育扶贫、学校建设、食堂管理等工作。督查主要内容是两类学校建设、食堂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示范校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教育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
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事项相关要求,明确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因新冠疫情耽误的教学任务,学校可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及时补足,但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学校应按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中小学校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并收取校内课后服务费;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周末、暑假和其他节假日等非教育教学时间补足教学任务的,不得以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的名义收费。
督查中,督查组现场督查各学校对我省《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查看2019年度两类学校建设情况与资金使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资金收支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与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贫困地区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详细登记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