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好盈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好盈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4年06月26日至2014年06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08;
邮编:5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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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好盈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好盈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城信路8号亚森工业厂房3、4层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按申报从事电子控制产品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贴片、加、回流焊、点焊、组装、检验、包装,经营面积为506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18.9 吨/日)。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横岭污水处理厂,通过排水管渠收集至横岭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水对受纳水体龙岗河影响很小。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有焊锡过程产生的焊接废气(锡及其化合物)。焊接废气(含锡及其化合物):项目应在产生废气的工位上方装设强制抽排风系统,将气体收集后经风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 米,由工程分析可知,外排废气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的排放标准。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贴片机、回流焊机和空压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空压机设置独立空压机房,再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设置隔音门窗后,避免在员工休息时作业,对周围声环境及工业区宿舍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统一收集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 |
项目选址不位于深圳市规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项目环境信息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