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向社会机构购买项目服务的公告
为高层次文体旅游人才落户龙岗区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对接平台,有效宣传龙岗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及文体旅游人才扶持政策,积极推动龙岗区文艺、体育、旅游等相关领域事业发展和招才引智工作,推动深圳东部文体高地建设,我们定于2017年11月15日开展高层次文体旅游人才龙岗行活动,按照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各项工作部署,我局拟向社会机构购买项目服务,组织策划该项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名称:2017高层次文体旅游人才龙岗行活动;
2、费用:总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
3、时限:2017年11月14日-16日。
二、资质条件
1、项目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项目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工商登记执照;
3、项目服务提供方须指定一个团队提供项目服务;
4、项目服务提供方需有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25日起至10月27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0月27日下午5: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社会机构的资质、服务范围、服务的方式、经费预算、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
六、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社会机构简介;
2、工商登记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团队人员名册
4、相关项目经验等证明材料;
5、项目活动策划方案
以上(一)、(二)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务须盖公章),共2套快递或直接送达到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财务监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7室财务监管中心收件人:黎***)。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0983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