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向超市看齐
一提起集贸市场,人们往往会想到脏、乱、差和短斤少两。随着超市的进入,为了求生存,聚人气———集贸市场向超市看齐
常逛集贸市场的人一定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如今的集贸市场脏、乱、差及短斤少两现象越来越少,代之以整洁的环境、合理的布局、统一的摊点、热情的服务。不少去过大连路农
贸市场的消费者禁不住赞叹:差不多像“超市”了。
业内人士评价集贸市场的这种巨大变化时认为,这是多种新型商业业态相互竞争的结果,也是新形势下集贸市场自身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要求。
生存之路亮起红灯
过去,集贸市场与大型百货店是多种商业业态中相互制衡的两极,它的最大优势是品种齐全、价格低廉、服务热情,面对的主要是普通消费者,不足之处也很明显,如环境比较
差、卫生条件有限、常有短斤少两现象等等。
近来年,随着大型超市、连锁店、专卖店等多种新型业态的相继出现,人们健康意识及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集贸市场固有的优势逐步丧失,而不足之处却越来越突出。不少业户
明显感觉到生意越来越难做,为勉强维持下去,有的业户只好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这种行为无异于把更多的消费者赶到超市中去,形成恶性循环。集贸市场的生存之路亮起了“红
灯”。
明确第一责任人
然而,集贸市场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太密切了,从某种角度讲,集贸市场是检验一个城市生活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集贸市场同时也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为改变我市集
贸市场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监管部门,市工商局结合监管实践,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得出,集贸市场要跟上形势的要求必须走向规范化,而要向规范化发展,必须实现市场开办主体的
规范化、市场内经营主体的规范化以及市场监管主体的规范化。
以前,工商部门的监管对象主要是市场内的经营业户,对市场开办者监管不够,市场开办者责任义务不明确,往往是只收钱不作为,而工商有限的人力哪能管得了几百个经营业
户。为此,工商部门首先将监管重点转移到市场开办单位,实行市场登记和企业法人登记“双轨制”,将集贸市场的主办者登记为专门从事市场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使其成为集贸市
场的合法主体和维护市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市内七区和五市市区集贸市场完成企业法人登记265处,占应办市场总数的95%以上,这些“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了主
观能动性,像经营企业那样来规范管理市场、经营市场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用于市场硬件设施改造更新的投入即达到8000多万元,市区有三分之一的市场进行了超市化改
造,提升了集贸市场的档次,从简陋的露天市场、马路市场、棚顶市场,向大规模、高档次、多功能发展。丰富多彩的商品、方便的购物环境和灵活多样的交易形式再次赢得了居民的
欢迎。
要求统一着装整治短斤少两
广大经营业户也逐渐意识到,要想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必须从长远考虑,必须讲究诚信,所以,工商部门及市场主办单位的要求也变成了经营业户的自觉行动。目前,全市
201处集贸市场的16817户固定经营者已办理了“市场经营证”或“营业执照”,办证率达到95%以上(另外大约5%的临时业户按规定可不办市场经营证),有效避免了场
内无照经营业户长期脱管和收费漏洞。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也都自觉地办理了“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另据介绍,目前市内四区77处农贸市场有近30%的市场还实
现了统一着装,有78%的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业户实现了统一着装。市区农贸市场全部更换了电子秤和度盘秤,80%的集贸市场消灭了短斤少两现象,20%的市场短斤少两现象
明显减少,平均每天接到投诉不到1起。中山商城、即墨路小商品市场等大中型集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率每周不足2起。
市场主体变了,经营业户精神面貌变了,作为市场监管主体,工商部门对自己的监管方式也进行了变革,实行了集贸市场专管员制度,全市176处工商所选出958名政治素质
过硬、业务素质强、热爱市场管理的同志成为市场专管员,他们的名单、照片和职责全部在市场上公示,日常监督得到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今年以来,未发生一
起因监管不规范行为引起业户上访、投诉事件。
工商全方位动态监管
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也逐步增强,是否“放心”越来越成为消费者购物时重要的取舍标准。切实把好商品入市质量关成为市场开办者、经营业户的共识。同
时,工商部门还建立起了四项制度,进一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实行市场巡查制。全市所有工商所均建立了巡查台账,通过定人、定责、定岗位,完善巡查网络,对集贸市场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大大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实行市场预警制。将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违规、违章且尚构不成行政处罚的行为,予以警示并限期整改,达到了教育在先、处罚在后,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大
要案的发生。今年,案件的立案率比以前平均下降了30个百分点,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入市商品实行质量准入
实行入市商品质量监管制。对全市所有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的上市商品,尤其是生猪肉、鲜菜、豆制品、粮、油等直接关系到健康安全的商品全部实行准入、索证备案、质量抽
检等分类管理,提高了集贸市场商品质量。据介绍,实行该制度以来,各级工商部门未接到一起消费者在集贸市场购买商品后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不良影响的投诉案件,市区已连续
3年未发现一起销售注水生猪肉的违法行为。
建立集贸市场合同体系。围绕市场交易主体、市场交易关系、市场交易行为、市场交易责任等四个方面内容,市工商局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青岛市集贸市场规范化系列示范合同
文本,将市场监管者、市场主办者、市场经营者、消费者以及市场协会等各方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和经济行为,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出来,用法律武器规范和保护各方的行为和权益,避
免了以往因不合理、不平等合同条款给市场经营主体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