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百合公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公示
我局拟批准经组织专家评审的《保利百合公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反馈到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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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
公示日期: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9日
项目名称 | 保利百合公馆项目 | ||
项目性质 | 新建工程 |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 珠海和新实业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简况 | 保利百合公馆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白蕉镇黄杨河以东、桥湖路东侧,地块北侧为同盛路,西侧为住宅小区。本项目地块用地面积为9539.58m²,总建筑面积为31411.95m²,容积率为2.50,地上建筑基地面积为1170.50m²,地下建筑面积为7163.00m²,绿地率35.00%。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1号住宅楼(25F)、2号住宅楼(26F)及附属公建配套设施组成。本项目已于2018年4月开工,计划2020年1月完工,施工工期为22月。 | ||
水土流失预测结论 | 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主要结果如下: 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0.95hm2,本项目地块原为工厂用地,后由政府完成拆迁工作,施工前用地类型为裸地。 2、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量为3.62万m3,回填土石方量为2.43万m3,外借土方量为1.67万m3,废弃土石方量为2.86万m3。 3、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面积0.95hm2,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面积为0.33hm2。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30.67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5.65t。 4、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地下室施工期基坑区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单元,地上建筑物施工期道路广场区和绿地区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单元,必须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降低水土流失危害。 |
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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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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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局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
保利百合公馆水保方案(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