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关于龙华区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老年法》、国家2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龙华区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实施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
二、听证内容
《龙华区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实施方案》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6日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
四、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9 名。
五、听证会参加人产生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参加人替补、旁听人通过网络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如参加人报名人数超过9人,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加人。
六、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意外保险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对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八、报名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5日(星期一)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者,请登录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网站并填写好《听证代表报名表》(***1),将报名表、身份证明扫描件及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个人信息发送至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联系人:许湘桂,电话:2333***77),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后需持参加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九、其他事宜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通过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网站发布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及听证会参加人等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1:听证会代表报名表.doc
***2:龙华区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人身意外保险实施方案.docx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