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报废处署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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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56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进行评估回收残值,并提供残值报价。公告期: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17时:00分止。正常办公时间。(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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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报废医疗设备残值估价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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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报废医疗设备残值估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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