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星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市星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十八区环保水务大楼,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 - 276602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深圳市星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星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社区沙四高新科技园星亮塑胶厂二层203
环评机构:深圳市海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深圳市星耀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社区沙四高新科技园星亮塑胶厂二层203。该企业原已取得环评批复(深宝环水批[2014]6004***号),现迁至现址,项目仍从事塑胶制品、模具、五金制品的生产,取消喷漆工艺,主要工艺为注塑成型、修边、移印、烘干、碎料、混料、铣床加工、火花机加工、线切割加工、钻床加工、车床加工、组装、检验、包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没有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注塑、丝印、移印、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项目有噪声产生。项目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产生。要求项目严格按照环保批复和报告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