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9年,航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继续将“法治航城”作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宝府法治办〔2019〕2号)要求,以建设法治城市示范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理念,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实现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有效领导,推进法治规范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航城街道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是按照街道领导干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航城街道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由分管政法工作的街道领导任常务副组长,街道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相关驻街单位、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同时设立固定的法治建设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司法所(法治创建办公室),以全面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依托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室。制定《航城街道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审查办法(试行)》《航城街道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方案》,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落实法律顾问常年聘请制度,为行政决策及重点、疑难事务处理提供法律支持;建立司法所专职法律工作者列席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及内部法制审查机制。2019年,街道法律顾问及司法所专职法律工作者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建言献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根据《航城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规范了街道规范性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明确了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须采取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在经街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前,须由本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设置须有有效期、须统一编号、须在政府网站等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发布,并及时解读,及时备案等详细内容。
2019年度,航城街道未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事项,未存在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执行及超时效、失效未清理问题。此外,街道于11月5日至19日在“宝安政府在线-航城街道办事处”专栏网站公布《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征求〈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计收到市民朋友意见反馈3条,并于2019年11月19日在“宝安政府在线-航城街道办事处”专栏网站公布《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征求〈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结果反馈》,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示。
二、信息公开透明,依法开展行政决策
航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作为常态性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全面梳理街道各部门权责,编制权责目录、内容、办事流程,明确各项职权的程序、办事依据、相应责任。依照上级统一要求,优化权责事项流程、缩减服务事项时限,简化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避免和解决职责不清、交叉重叠、责任推诿、矛盾上交等问题,真正做到服务于民。
二是建立街道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工作台账制度,参照区领导工作台账模式,制定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一周工作安排表、一周工作台账,全面记录当周工作情况,并通过台账制度,对各项工作开展是否依法依程序进行了有效监督。
三是完善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知、判、议、决、督”工作模式,凡涉及重要事项、重点工程和重大资金等,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决策,形成专题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经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后应进行实施后评估。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工作,做到决策信息完善、渠道畅通,有效接受公众反馈意见;通过适当途径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2019年航城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共29项,计划总投资约1.68亿元。各项目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等前期工作,在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并按规定公开征集公众意见。
同时,在2018年规范街道合同模板的基础上,建立由街道政府采购中心牵头负责的政府合同管理机制,合同签约过程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草拟及法律审查、对方当事人资信及履约情况的调查、会议审议等流程,确保合同管理合法、规范。
三、建立民意互动,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积极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公开监督电话,在“宝安政府在线-航城街道办事处”专栏网站上公布了单位名称、地址、投诉监督电话(85905093)及主要职能;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黄田公园等各种主要对外的办公场所、窗口及群众活动场所公布办公时间、监督电话(服务电话)。
二是积极发挥监督职能。航城街道人大工委及人大联络站积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同时,由街道督查室跟进市、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由各职能部门跟进社区人大联络站反映问题的处理。2019年,航城街道共收到市、区人大建议37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33件,均已按时答复,答复率100%。
三是建立配合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职机制。2019年度未有要求航城街道配合落实的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
2019年度,未有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相应的未有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答辩、败诉等情况。
四、结合法治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一是继续全面做好航城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各项服务群众工作,开展“一门式、一网式”“两个100%”(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审批)政务服务模式,将253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以“互联网+文明的服务质量提升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先进街道”的方法论,实现政务服务多元化、线上线下同质化、服务效能可量化、政务管理智能化的目标。同时,规范内部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2019年12月5日,航城街道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3953宗、发证14369件、咨询79781次,按时办结率100%。24小时自助服务区港澳通行证签注25253件、社保自助办理***85件、交通违章自助办理1632件、身份证自助申领机办理35件。
二是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积极转变监督及服务企业思路,帮助企业在公平环境下发展。
三是细抓执法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均具有执法资格,综合执法、安监、劳动监察等行政执法过程规范、卷宗规范。
五、抓好法治宣传,提升教育服务效能
严格落实《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法活动,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意识。全年有计划积极组织学习宪法、学法考法工作,全街道22个单位、应学考人员171名,参考率94%,合格率100%。
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通过“法治讲堂”“以案释法”讲座等形式丰富的普法模式将与公职人员、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到不同的受众,切实提升公职人员和辖区居民的法律素养。2019年以来,开展2019年航城街道“12.4”宪法日暨宪法宣传月大型文艺汇演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6场,开展“法治讲堂”3场、“以案释法”讲座18场,在学校、企业、社区等地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共组织举办青少年普法和禁毒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48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并根据实际制定法治教学计划,建设了形式多样的法治阵地。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