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教函2017102号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72166号建议的承办意见
谢戈平(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区内学校操场地下建设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宝安区委区政府统筹部署下,学校停车难的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2015年5月,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学校建设标准补充意见的函(深规土宝函〔2015〕719号)明确,“考虑教职员工的实际使用需求,鼓励学校项目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配建地下停车库,以避免校内停车侵占学生活动场地。建议根据学校所属区位及周边配套情况,按教职员工编制人数的0.5-0.8倍配置地下停车位”。2017年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再次提高学校配建停车场的标准,“为满足学校教师及家长的停车需求,缓解学校周边交通压力,会议同意按照教职工编制人数的1.2-1.5倍配建停车场”。
近年来宝安区新建的学校(如海韵学校、航城学校、松岗实验学校等)及大部分改扩建的老校(如宝民小学、安乐小学)等均设计了地下停车场。现正规划建设的学校新、改扩建工程全部规划设计了地下停车场,如新安街道翻身小学地下停车场有大约180个停车位、宝安中学(集团)实验学校地下停车场有大约450个停车位。
对于你们提出的“已经建好的学校,可以调研停车位缺口情况,在一些情况突出的地段,依据学校建造学校体育场地下停车场”,我们将根据学校及学校周边的停车实际情况,按照宝安区政府对停车位建设工作的统筹部署开展下步工作。
联系人:黄敏
电 话:27757019,137****7060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