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份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行业 类别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立项部门 |
3 |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30000t/a碳五分离、3000t/aUV产品项目 | C26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15000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基地 |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30000t/a碳五分离、3000t/aUV产品项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基地进港大道东侧,东面为振戎芳烃规划用地,南面为裕汇通聚酯的规划用地,北面为正在建设的变电站。 2、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总占地面积60000m2,建筑面积41870 m2,年产30000t/a碳五分离和3000t/a UV产品。项目包括主体工程(碳五分离厂及UV产品生产厂)和公用辅助工程(综合办公大楼、储运系统、环保工程、配电设施、消防设施、蒸汽等)。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珠海C5轻烃、聚乙二醇、乙二异氰酸酯、二甲苯、丙烯酸及衍生物、聚氨酯树脂、环氧丙烯酸树脂、颜料、醋酸乙酯、醋酸丁酯、单体、填料、光引发剂、流平剂和其他助剂等。主要生产设备有储罐、精馏塔、冷凝器、再沸器、预热器、凉水塔、砂磨机、调漆罐、高速分散机、反应釜、压滤机等。产品包括:戊烷发泡剂(19000t/a)、环戊烷发泡剂(2000t/a)、丁烷气雾剂(2500t/a)、正己烷(3000t/a)、异己烷(2000t/a)、溶剂油(2500t/a)、异丁烷制冷剂(2500t/a)、特种UV涂料(500t/a)、特种UV树脂(500t/a)、普通UV涂料(1500t/a)、UV油墨(300t/a)、UV粘合剂(200t/a)等。公司UV生产厂定员44人,每天三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50天;公司碳五分离厂定员28人,每天三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30天。项目总定员116人。 3、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废气及其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并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1996)、《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标准。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6-1996)。 4、污染物排放及其治理措施: (1)本项目对生活污水(11.6t/d)和地面清洗废水(0.5t/d)分别进行收集,其特征污染物是CODCr、SS、石油类、氨氮等,排入污水处理站,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UV产品生产过程中设备清洗废水及反应釜底液(0.9t/d)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有碳五分离精馏塔排出的非甲烷总烃废气(60t/a),采用不凝气体回收系统和焚烧系统处理;储罐无组织排放废气;锅炉、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20m高空排放。 (3)本项目的噪声源有:生产线设备、热媒锅炉、柴油发电机等,拟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及减噪措施。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包装废料、生产固废、维护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分子筛等,其中危险废物为507.27 t/a,一般固体废物为2 t/a。危险废物,拟交由广州绿由工业废弃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19.14 t/a,集中收集后统一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C5轻烃类、二甲苯、乙酸丁酯等,有一般毒性和易燃危险性,主要危险是泄漏、火灾和爆炸,其罐区已构成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距离为150m范围,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厂房为边界起点周围50m范围内。环境风险防范对策主要为合理的总图布置、消防防火措施、工艺和设备方面的风险防范、设置消防水池和事故废水排放应急池(1350m3)、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等,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以上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风险防范要求,可将本项目环境风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6、总量控制指标:COD为0.326t/a、SO2为2.601t/a、非甲烷总烃0.45 t/a。 7、公众调查情况:发放调查表100份,回收96份,支持该项目建设的有70份(73%),没有反对意见。 8、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综合结论:项目选址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基地,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厂址周围没有居民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在运行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如果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建设项目可行。 专家评审意见: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后不会影响周边区域的环境功能,而且项目的建设得到周边公众的支持。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并合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后,项目的选址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该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较突出,评价因子、评价工作等级和标准确定合适,工程概况介绍较清楚,工程分析较深入,环境影响预测方法较科学,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本项目环保审批前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自2008年11月18日至12月1日),如对该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高栏港经济区口岸大楼3楼) 反馈意见电话:7712236 ***: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30000t/a碳五分离、3000t/aUV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