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赌资连环骗 终逃不过法网
王姓男子为筹赌资,一串谎话骗过3个环节,把别人的车抵押借款,最终仍逃不掉被法律制裁的结果。近日,我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二年半,适用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我院审理查明,2004年12月,被告人王某为筹赌资,设骗局连骗了3人。
首先骗的是车主张某一家人:王某打着借车用的幌子,借到张某的捷达小汽车,转手就找人去抵押。
然后骗了放款人:当月27日,王某驾车找到官某,谎称受车主张某委托,请求以车作抵押,借款4.8万元。官某同意,但要求与车主当面签订抵押合同。
最后骗了个无关的人——长得像车主张某的肖某:12月27日,王某利用肖某的照片,在香洲汽车总站附近办了一张张某的假身份证,次日就对肖某说,车主张某要将车抵押给别人,但因不在珠海不能签字,而你长得像车主,因此请你代车主在抵押合同上签个字。随后,王某带官某找到肖某,让肖某冒充车主张某与官某签订了汽车抵押合同。合同签订后,官某从银行提取4.5万元给了王某,王某则将车交给官某。遂后王某携款去澳门***将骗得的4.5万元全部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