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国际马戏节珠海市香洲区安全保障及紧急救援实施预案的通知
南屏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第二届中国国际马戏节珠海市香洲区安全保障及紧急救援实施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应急指挥中心反映。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第二届中国国际马戏节珠海市香洲区安全保障及紧急救援实施预案
为做好第二届中国国际马戏节(以下简称第二届马戏节)期间我区的安全保障工作,保证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能高效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危害,根据第二届中国国际马戏节珠海应急管理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第二届马戏节珠海市香洲区安全保障及紧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杨柳青担任组长,成员分别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拱北口岸分局,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拱北口岸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香洲大队、拱北大队、南湾大队等单位各一名领导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届马戏节的安全保障和紧急救援工作由第二届马戏节珠海执行委员会统一组织。香洲区主要是做好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并配合第二届马戏节应急管理组做好应急救援、善后处置服务等工作。主要包括:
(一)根据第二届马戏节应急管理组的指示,启动马戏节期间香洲区安全保障及紧急救援实施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防止突发事件蔓延和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对第二届马戏节期间各类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三)做好辖区的维稳工作,防止第二届马戏节期间出现各类群体性事件;
(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车站、码头、船舶、医疗机构、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歌舞厅、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助办理第二届马戏节应急管理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保障及紧急救援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一)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所属医疗单位组成,负责对各类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及组织救治,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二)消防处置组:由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拱北口岸大队以及各镇(街道)兼职消防队组成,负责对在第二届马戏节期间各类火灾、爆炸实施扑灭救援工作。
(三)森林火灾处置组:由区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拱北口岸分局,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拱北口岸大队以及各镇(街道)等单位组成,负责对第二届马戏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山火实施扑救工作。
(四)警卫和疏散组:由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拱北口岸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香洲大队、拱北大队、南湾大队,以及各镇(街道)组成,配合第二届马戏节应急管理组,负责涉及我区范围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人员疏散、交通疏导等工作。
(五)事故调查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拱北口岸分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对辖区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拱北口岸分局,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拱北口岸大队,市公安交警支队香洲大队、拱北大队、南湾大队,以及各镇(街道)组成,负责对辖区道路交通、车站、码头、客运船舶、医疗机构、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歌舞厅、大型商场超市等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第二届马戏节期间国内外来宾和游客在香洲有一个安全、文明、卫生的社会环境,为马戏节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四、应急队伍组织及演练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分别组织应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同时,组织应急队伍进行演练,使有关人员了解并掌握相关技能,提高处理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第二届马戏节期间可能发生意外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二)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第二届马戏节期间的安全保障和紧急救援实施预案,并于10月20日前报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联系电话:2516011,传真:2519650)。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并将分管领导的姓名、职务、移动电话于10月20日前报区应急指挥中心。第二届马戏节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的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届马戏节结束后自行废止。